项目内容:①全面清理打捞河面漂浮物,主要是指漂浮在河面的垃圾、枯枝烂木杂草、水生植物(如水浮莲、水通菜)等;②清理岸边(经常性水位 1米以内)的各种垃圾(不含砂石土等建筑废料)。③打捞上岸的垃圾堆放至指定点,堆放规则,不能影响道路通行和城乡环境以及周边群众,堆放一定数量后要及时清运并合法处理。④将河道漂浮病死动物打捞上岸堆放至指定点,立即上报河流沿岸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相关部门或四会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必要的检疫及后续无害化处理;若发现疑似染疫,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。⑤在当前投入的人力、设备不能满足保洁要求时.要及时增加人员和设备,以确保河道水面清洁。
服务期:二年。